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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9日,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》。自4月19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《通知》明确,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,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。
图片来源: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
(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金牛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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